今年8月初,喧騰一時的鄧香妹宣稱女兒張怡華為辜振甫骨肉事件,在三個月後,檢察官終於有進一步的決定了。
嚴謹的DNA證明辜家人基因和辜老比對有99.9%的相同度,和張怡華的比對結果並沒有吻合,還有五處不同點(差很多就代表幾乎沒有關係),當然是起訴這對貪心爭產的母女啦。
起訴書中這段寫得很好:「鄧香妹發現辜振甫為維護聲譽不吝財物,明知其女張怡華與辜振甫並沒有血緣關係,竟以張怡華為辜振甫的非婚生女兒為由,一再恫嚇。」這是刑法上當然的恐嚇、詐欺取財罪,求處鄧香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張怡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已經算是很寬容了,畢竟法官最後在審判的時候,會視情況加重其刑或減刑,就看這對母女的造化吧。
我覺得有趣的是律師張立業,他日前表示,如果鄧香妹明知張怡華不是辜振甫的骨肉,還故意提供錯誤訊息給律師,他也不願意繼續為本案辯護了。
鄧香妹、張怡華母女日前聞訊,張怡華還衝動地大喊「士林地檢署有鬼」。拜託,心裡有鬼的是妳們兩個人吧。
如果已經獲得很優渥的每月20萬5千生活費,還有兩棟房子,就應該滿足收手的話,可能還不會有今天這樣的下場。這兩人食髓知味,一意孤行,才導致被戳破謊言。
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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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