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溝通順暢的絕佳案例 – 劉珊珊在法庭講的英文連法官、書記官都聽不懂

Posted by

台美溝通順暢的絕佳案例 – 劉珊珊在法庭講的英文連法官、書記官都聽不懂

劉珊珊一案,是充分地表現出台美溝通順暢的絕佳經典案例,因為這個中華民國外交部的駐美外交人員,因為虐庸、違反工作契約的事件被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逮捕,台美還上演一場外交豁免權的小論戰,最後在美國國務院定調這非關公務,不能享有豁免權之後,口頭上很硬的中華民國外交部只好摸摸鼻子妥協。

從先前口口聲聲說要營救,到最後的發展是美國律師與檢方、劉珊珊談好認罪協認,最後可能被驅逐出境的戲碼。最精彩的段落,我覺得是蘋果日報報導的這一段文字,足堪台美溝通順暢之代表作。

三位記者聯合採訪的,通常不太會有錯,這是在法庭上的描述:「值得注意的是,劉姍姍在法庭上說的英文,書記官與法官都表示聽不懂,而劉在回答問題時還用「yeah」等口語回答,遭法官指正要用正式英文,她才改說yes。
法官問她是否了解協議內容,劉卻回答謝謝,法官再問一次,她才說no。法官多次提醒劉,妳認罪後我可能不會接受這個協議,但你又放棄美國憲法保障妳的權利,妳懂嗎?劉答yes。據了解,凱斯法官曾有拒絕認罪協議的前例,如果認罪協議被法官推翻,一切回到原點,要組陪審團起訴審理。
劉姍姍在美國時間16日宣布放棄聽證會和保釋權利,就是希望此案速戰速決。沃肯昨說劉可能被驅逐出境,但適逢周末,她有可能先被帶回拘留所,等到下周才回國,「希望感恩節前能讓她回到台灣。」他也提到劉承認犯下「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她在美有重罪的犯罪紀錄,就算10年後要申請簽證回美也很難。」 」

劉珊珊是中華民國的外交官,雖然中華民國(台灣),對許多國家而言,認知上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但畢竟台灣這邊還是委託她外交的任務,辦好外交應該是正常工作範圍吧。

重點就在於此,劉珊珊的英文居然法官和書記官都聽不懂,還被糾正答詢的方式。這簡直是太丟在美國哈哈哈哈佛大學留學過又打工法律工作的今上的臉,633過太爽。不懂英文的話,可以讓法院請翻譯來啊。你看中國的外交部充分地展現泱泱大國的氣勢,不用英文就用中文,讓翻譯去講。日本的外務省官員,雖然也有出包的,但國際場合一樣侃侃而談。好吧,除非劉珊珊從來沒想過自己要上法院。

幹,一般人就算了,外交官耶,外交特考的選才度真的是無言了。我看以前那個年代,只要是高級血統,會一點英文就可以去了是吧?

馬的,中華民國外交部專養一些在國外過很爽的人。比方說家裡有錢的標準高級外省人,以說台灣是鬼島的郭冠英為最佳例子。

另外,中華民國的外交為何常常辦不好,我已經獲得充分理解與認知。,絕對不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他們打壓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種簡單的因素而已,還要加上,外交部很可能自己也有問題。

這就是所謂的「台美溝通順暢」的最佳例子 – 劉珊珊。

歡迎留下您的想法與意見:
新網站新氣象,會想到緞帶教堂的美好
一直很喜歡的緞帶教堂 Ribbon Chapel
2010 年 10 月
 123
45678910
11121314151617
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