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迪士尼是個創造夢想的娛樂工廠,而著名的驚奇(Marvel)娛樂公司(漫威),則是美國英雄漫畫的超級大咖,同樣也創造了很多夢想與商機。
前者手中有多種影片的智慧財產權、影業、週邊商品與遊樂園的龐大體系,後者有《刀鋒戰士》、《X戰警》、《綠巨人浩克》(變身博士)、《蜘蛛人》、《夜魔俠》、《Iron Man》(鋼鐵人)、《驚奇4超人》(Fantasy Four)、《The Punisher》(制裁者)等一大堆智慧財產權,擁有近五千個漫畫角色,大量的漫畫書與相關商品、授權等等。
迪士尼用40億美元,大約是新台幣1,320億元買下Marvel Entertainment,可說獲得穩定的財源保證。上次在2006年收購的著名動畫公司Pixar(皮克斯動畫),花了74億美元,創造了不少價值。
這個夠震撼了,未來還有誰能夠匹敵迪士尼的角色人物大軍呢?光是玩具、影片、週邊商品的綜合效益就很驚人了。
更何況,不只是漫畫改編的電影,也可以有新的一輪漫畫改編成新版動畫電影的收益。
個人給予迪士尼建議持有以上的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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