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伊林美女Model劉薰愛(小愛)實為男兒身的新聞,有某段畫面讓我覺得極為不妥,記者會影片中,TVBS某位女記者訪問小愛時的嘴臉,讓人十分不悅,有人知道是最右邊的是那個機車女嗎?(updated:PTT八卦版網友查出來了,黃阡瑜,這次逼問劉薰愛態度差遭網友怒批,無名被罵到關,tvbs的留言版也有大量質疑留言~)
這種非善意的提問方式很不符合新聞倫理,這名女記者在我看來心不是美麗的,無論外表亮麗,言行就暴露其短,心不正就沒資格被叫正妹。
就算訪問過程中覺得不耐煩,也不能恣意把臭臉擺在臉上,提問的態度也不禮貌。更何況,受訪者沒有必要一定得回答妳全部的問題,可以選擇性回答或打太極,這些就算台灣的媒體養成學校或學店不教,也是很基本的新聞界道理。
連這個TVBS新聞十誡都不懂,仗著TVBS電視台記者的身份,感覺上很大牌的樣子,是很負面的新聞人教材。
受訪者機車,不代表新聞工作者也可以機車,這個道理在很多地方都適用的。
如果一個人一輩子都是採取這樣的態度,到了晚年一定有得受。
話說回來,劉薰愛還真的很類似龜有公園前派出所(烏龍派出所)動漫中的麻里愛呢,同樣是男兒身,一樣是女人心與女性外表。
麻里愛~
劉薰愛~
updated: 從這邊看到的,TVBS記者黃阡瑜在2002年時,也是網路相簿美女之一,在網路紅,也因為網路而被批評,讓人感嘆。
附上TVBS新聞十誡,台灣好像很少有記者能夠做到。
1. 生命安全第一,新聞採訪第二。
2. 不得偽造作假,不得誤導觀眾。
3. 不得造成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
4. 不得造成警消醫護執行公務的延誤。
5. 不因個人觀點或利益影響公正。
6. 不因刻板印象傷害弱勢團體。
7. 尊重各族群.宗教.文化的價值觀。
8. 不製作不想讓自己小孩看的新聞。
9. 尊重智慧財產權。
10. 保護消息來源。
小愛之前是男人身有兩種可能性,其一是原本是男身,後來才變性,胸部是後來再做的。其二是出生時就具備男性性徵,但也有女性器官,從小當男孩養,但卻是女兒心,也具備女兒身,如果是這樣的話,胸部就會是真的,因女性荷爾蒙的緣故。
個人認為,不論是哪一種都沒關係,小愛在記者會上就說過:「我喜歡我現在的樣子。」
每個人能夠接受自己現在的樣子,就已經不錯,而有的人不但是以前、現在或未來的樣子都能夠坦然、欣然接受,那是更高的境界。而能夠喜歡現在自己的人有多少呢?就算是場面話、公關術語,應該也就夠了。
台灣的社會需要接受多元化的性別認同,就算是變性人又何妨?抑或是性別錯置又如何呢?給這些人更多的空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