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看了這篇新聞有感而發的想法。
其實,我一直都很反對腐敗的宗教團體或人士,因為這些人和團體,是墮落與腐敗的,曲解了宗教的本質,或利用宗教來斂財,遂行利己之事。
同時,利用一般人對宗教的無知,使用某些手段來獲得利益,讓在下很不齒。
而走偏的宗教團體,就有可能如真理教這般,產生很明顯的不良後果。台灣的許多宗教團體,斂財、蓋大廟,為領導組織置產等等,是很沒有必要的。
真正的修行或宗教,不需要多隆重的儀式、華麗的建築或用金錢來交換,來贖罪或求心安。這是每個人自己就可以做得到的。
但我相信還是有很多迷途的羔羊需要人引導,這時候負責牧羊的人,心如果不正,就會做出很不好的事情來,利用羊的無知和求助,換取自身的利益。
賣水、賣蓮座、賣保佑的物品或灌頂加持,這些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不只是需要花很多錢,而是效果根本不明顯。還有人可以因此可以花大錢蓋寺廟,購地興業。
人需要的是自信,即便是藉由其他人的幫助有自信也沒有錯,但避免落入黑心宗教人士的陷阱裡,才是正確知道。
如果消費者保護機構,能夠有宗教組的話,我想我會去為很多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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