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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證明應該廢除掉,不能放諸四海皆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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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證明應該廢除掉,不能放諸四海皆準

印鑑證明根本就應該廢除掉,我從工作以來,就一直堅持用簽名的來處理銀行方面的事務,忘了那一年開始使用簽名當印鑑效力的就用了。原因是我會掉東西,印章太麻煩了。印鑑證明這種不確實的東西,應該是丟到歷史的灰燼裡。

原本以為這是漢人專屬的產物,畢竟是漢人發明的,不過直到至今,只有台灣、南韓與日本使用印鑑證明制度,連最多漢人的地方,中國都沒有使用,而是以簽名為主。

我的看法是,在台灣,銀行要開戶,行員會建議你用印章,但我都堅持用簽名,不鳥行員的建議,直式、橫式各寫一次就好了。

最近台灣的內政部目前正在研擬廢除印鑑證明,非常之樂觀其成,只要把漢人保守派的意見,土地、房產交易產業的舊意見都革掉就好了。基本上,台灣這個印鑑證明制度,其實和漢人的關係不大,主要還是日本發展下來的,和南韓一樣,他們也是被日本人統治過的影響,才有這個印鑑證明制度。

印章這種東西,在現代已經沒有道理繼續存在,如果是一般使用如要求快就還好,其他場合應該和海外一樣,用簽名才對。

蓋章的過程,人的思考會短,簽名才有警覺性,而且還可以發展簽名辨識系統與遍識鑑定產業。至於傳統的印章產業,就是開運、祝福、結婚、好玩與娛樂用即可,正式場合與文件,都使用簽名為主的系統,廢除印鑑比較好。市場上的電子簽證驗證系統產業,也可以慢慢發展起來,「雲端印鑑、雲端簽名」只是個概念,但不廢除舊時代的印鑑,新產物就很難拓展。

收掛號信要印章一般在台灣應該會常碰到,如果沒有印章,雖然可能會被郵差刁難,但我也是不管郵差,就說我根本沒有印章,只用簽名的。反正掛號信不給我也沒差,就丟掉吧,不重要。還真的沒有碰過不行的。

國際與海外非台日韓的市場都沒這問題。基本上我覺得和國際約定成俗的東西差不多就好,能夠放諸四海皆準的東西,才經得起考驗。因此我對於迷信、命理、地域與限制太多的某些宗教很有意見,因為不是通用規格,就沒有必要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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