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於2009年發放的消費券應視為次級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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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將於2009年發放的消費券應視為次級貨幣

最近討論得很熱烈的消費券議題,台灣的行政院已經拍板定案是在2009年初發放,現在等待立法院修法通過,以及附帶的振興經濟方案。最近看了新聞,我總有身處在日本看報紙的感覺啊。

經濟議題過去在台灣一直很少有被認真拿出來討論,意識形態的論戰多有之,卻沒有國外對經濟議題的重視,以至於我們的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執政、在野黨、學者,一般國民,拚經濟只知其一,卻很少去想清楚為什麼別人會這麼做,台灣該怎麼做。

擴大內需是否能在台灣有效用?

在不景氣,特別是經濟實質上是處於衰退的當下,要刺激經濟的方法有很多,我們來看最近議題討論中的幾個。其中一個常聽到的就是擴大內需,想要透過公部門帶動國內經濟投資、提高就業機會。

這種方法在台灣是行不通的, 因為台灣是淺碟市場,更是出口型經濟體,台灣的市場小,不像美國市場那麼龐大,光是內需市場的擴大、公共建設的大舉擴張,就能夠帶動數十年前的美國走出經濟谷底。而中國宣佈要投資4兆人民幣做基礎建設,這對於夠大的中國市場而言是撐得起來的。

台灣的出口貿易獲得的利潤、營收,會轉為繼續投資、消費,進一步在台灣循環而有過去欣欣向榮的經濟榮景。而當前台灣的問題是出口貿易不振(國際因素,比方說韓國貨幣大貶導致出口競爭優勢強於台灣,對電子產業的殺傷力尤其大),海外市場的訂單大幅下滑,而國際景氣同樣也不佳,擴大內需在台灣的效應並不會特別好。

更何況,擴大內需是一種政府幫你分配金錢來刺激經濟的方式,而不是由市場經濟來決定的,也因此其效率、效益都不是理想的最佳化。

提高就業機會的困難

提高就業機會並不是那麼容易,因為企業獲利能力大減,營收和獲利都沒那麼高了,沒辦法僱用那麼多員工。政府鼓勵企業僱用員工,除了市場環境、提振景氣這種高難度的事情外,應該還能靠獎勵企業僱用下手,提撥補助金,減少企業的人事成本。這對於減少失業率繼續惡化,多少會有一定的幫助。

而如何來鼓勵消費?

我們再來看看鼓勵消費,這能夠讓躺平的經濟體系,獲得新的活水和動力,只要金錢有流動,消費就會帶動更多的消費,這是凱因斯理論中的乘數效應(Multiplier effect)。在他於數十年前的大作中,甚至提到只要政府把錢埋到地底下,動用人們去把錢挖出來,也能夠刺激經濟,因為把錢挖出來的工人需要食物、工具、交通,這個能產生更多的消費,相關業者可把錢拿去做更多事情,一直傳下去,直到邊際效應遞減到低為止。

有退稅、發放現金、消費券等不同方式。

先來看退稅,前面提過政府收稅來做擴大內需,效率其實不見得好。而把稅金退掉一些,讓市場機制來決定退稅金的流動,達成的效果比較好。這點在比較活絡的經濟狀態下是有效的,但在經濟衰退、不景氣的情況下效果會大打折扣。原因是不景氣的年代,許多人們拿到退稅金,不會拿去買消費性電子產品、衣服或包包,而是拿去存起來。只要越多人存起來,假設是一千億元好了,交給銀行體系不見得會有比較高的乘數效應,因為不景氣年代下的金融體係獲利同樣困難,把錢貸出去所產生的收益低,而且呆帳比例會增加,特別是不景氣年代的利率是「比較低」的。

至於發放現金給國民來鼓勵消費,這點的問題和退稅類似,選擇存起來的人會比較多,因為它不具備強制性消費的特點。

消費券可視為次級貨幣

再來就是強制消費的消費券了,日本採行這樣的方式,但配套措施沒有做得很好,政策成效打折扣,但再怎麼樣打折,產生的乘數效應都會比前兩者大。台灣也將在2009年初發放每個人3,600元新台幣的消費券,我的看法是不論有多少黑市,有多少人要換現金,消費券都可以將之視為次級貨幣,政府等於創造了8百多億元的額外貨幣供給,而它能夠產生的乘數效應必然因為一些因素會被打折,但效果還是會比前兩者好。捐款、換成現金,消費券的總數還是不變,而且它形同是政府擔保的有價次級貨幣,和Sogo禮券、家樂福禮券這種由私人擔保的禮券不同。

可預期的消費券政策效果

即便是印製消費券、發放消費券會產生成本,但同樣也是會導出乘數效應,對不振的經濟有一點點的活化作用。台灣2009年的經濟成長率恐怕會落在2%以內,而消費券雖然按照政府的預估可以提高GDP 0.64%,但打折之後有個0.5%也不錯,至少台灣2009年的GDP也許不會是負數。這個政策的配套措施當然還不夠好,只能期待產生效應的擴大不要太短,畢竟火車頭還在往下跑時發這個只能幫助它往下跑得慢一點,要那種從谷底推火車往上時,發這個效果會比較大,加速火車的前進。

終歸一句,這是貨幣增額供給,在通膨陰影漸除,通貨面臨緊縮,未來貨物的市場價格越來越低時,也許我們需要另一次的通膨來挽救經濟,而這將是2009年全球各國普遍面臨的問題,體質不好的國家與市場,將會非常非常地慘。這些困境,大致上要等美國市場穩定了,從歐洲、日本開始才會慢慢好轉。

強制消費是否要限定本國貨品?

如果,要保護主義一點的,那就限定消費券只能購買台灣的產品,到時候還可以搞個產地證明、台灣製造之類的運動,只怕爭議太大。但說真的,當船要沉了,救生艇上當然是救本國人優先啊,我猜想,不排除2009年發放第二次消費券時,有這種保護主義論調的消費限制出現。

個人會把消費券拿去買奇美的22吋液晶螢幕(4,600 NTD,再加1,000就有了)或其他電子、家電產品,而不是民生消費品,原因是民生消費品這些東西平常自己就會去買了,對於台灣產業的要角們還是奉獻一點心力比較好,如果他們倒掉一半或大幅裁員超過一半,台灣的經濟要趴很久才會有好轉,國民面臨的經濟困境保證就會更久。

這時候看一些號稱要發展什麼美學經濟,什麼樂活經濟的,都會覺得不是什麼好時機,因為產生的經濟規模和國際競爭力非常有限,而且還沒有發展起來,發展得夠大,廠商可能就會先放棄,因為市場做不太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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