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站分級基金會終於成立了,這個據說由新聞局拿出一千萬元,再向各大入口網站招手的半官方組織,將在2005年為網路分級制度定下規範和執行標準。個人是贊成網路分級制度的成立,畢竟ICRA的分級制度已經行之有年,雖然不是很完美,但在美國還是有收到部分成效,只要家長、學校有去重視它。但根本關鍵還是在於父母與教育者應該多關懷子女,教導或許對小孩子來說適合的事情。由於這些爭議太大了,暫且不論,但就分級制度內容許多荒謬的地方,我想挑幾點來探討。
ISP和ICP處分標準不一
台灣網路分級制度中的部分荒謬,首先就是關於「ISP」的部分,在新聞局提供的分級辦法中,認定ISP,也就是Hinet等提供網際網路服務的廠商,具有「通路性質」,故一旦發現有未分級,或是違規的資訊,經通知後將之移除即可。我想這點很多ICP業者,也就是提供內容的網站都不能認同,一個文學網站,如果倘若內容自己標示為普通級,結果被分級執法者認定為限制級,那可是要罰錢的呢。反倒是ISP網站,發現有不當資訊,被告知之後,移除就沒事了,這實在有點不公平。
大多數網站都有討論型式的功能,要怎麼規範?
接著,是「第五條 電腦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網路聊天室、討論區、貼圖區或其他類似之功能者,應標示是否設有管理員及適合進入瀏覽者之年齡。
明定附有聊天室、討論區、貼圖區或其他類似功能之電腦網路服務提供者應標示之責任,其中含是否設有管理員,及適合進入瀏覽者之年齡。俾使家長或瀏覽者充分了解聊天室之性質,藉以作為選擇子女是否可上聊天室之參考資訊。」
實在不太瞭解這該怎麼來做,假設以部落格族群而言,迴響算不算是討論區呢?很有可能是,因為上面有寫「或其他類似之功能者」,那我這個部落格就必須標示是否管理員存在了,而且還不知道是不是每一篇文章都要標示,還是只要標示這個部落格就好?還有年齡的標示,這要放哪裡啊?我不想看到每一篇文章後面都寫(本文適合XX歲以上瀏覽之類的)訊息。
分級制度的不確定性
雖然聽聞雅虎奇摩有宣布說該站已執行基本內容管理工作,包含專人巡邏個人照片網站、關閉不當使用的聊天室等等,但我看來這些事情已經對網站的營運產生負面影響。即使許多網站頁都設立了兒童網路安全專區,去教導家長如何防護兒童網路瀏覽的安全這件事情值得鼓勵,也不能阻擋不在這些規範內的其他網站內容是不是對小孩子有害。
雖然分級方式是以內容供應商自行設定現有網站內容等級,並讓家長透過設定瀏覽器或者是網站內容過濾軟體,自行去設定連結的網路級別,以這個方式來阻擋、過濾對小孩的不當內容網站,但我在想會做這樣設定的家長們有多少?有時間去做的有多少?到最後會和教育一樣,變成有時間有能力的家長才能夠帶給小孩父母理想中的環境。
tw網域不行,那移民到海外好了
再來,是網路分級方法中的盲點,也就是似乎只針對.tw的網域網站才作規範與管理,實體IP在台灣的網站同樣也受規範,但如果網站是放在國外的,那根本就沒用。比方說本部落格,是註冊在太平洋上的東加王國,那是不是要受這個分級辦法的限制?還是說我把IP和空間放到國外就好了呢?
這個可能是惡法的分級制度將讓很多網路內容提供者產生筆者之前討論出版品分級制度文章裡,提到的「寒蟬效應」。這不但是新聞局號稱全球唯一強制執行的分級辦法,違反者還可將依兒童福利法,課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緩(行政罰),違規嚴重者甚至可勒令停業一年。哇,這根本就是對言論自由的侵害嘛。合法的網站經營者可能會被罰,那不合法的網站業者紛紛都跑到美國、海外去了,那這個分級制度還有什麼意義?
最重要的就是,很多人將會發現,你到國外註冊網域名稱,甚至購買虛擬主機,以及在國外購買自己的伺服器(不是共用喔,是真的是自己的,然後放在機房代管),還比在台灣買、註冊還要便宜。到時候可能會產生tw網域的網站移民潮,大家都到國外找個網站的家了。說真的,國外網域名稱價格比台灣便宜至少一半以上,一個普通網域名稱,一年才幾塊錢美金呢。
那麼,萬一這種情況發生,請問我們偉大的政府要怎麼對台灣網域可能被邊緣化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