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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談諫逐客書 – 新加坡副總理認為台灣人才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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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談諫逐客書 – 新加坡副總理認為台灣人才閉關

副總理兼財政暨人力部長尚達曼在新加坡國立大學學生政治聯盟舉辦的論壇中以台灣為例,認為如果新加坡阻止外國人才進入,將重演台灣故事(Taiwan story),也就是喪失在全球的競爭優勢。台灣人平均薪資下降,原因在於台灣對外國人才採閉關政策,同時出現人才外移,移到的區域主要是中國、美國、日本、南韓與其他國家。

在國際金融產業多年的尚達曼,其這翻論點與引述的研究方向正確,也是這十多年來台灣碰到的實際問題。

校長和我們談起這件事情時,我給了校長做節目的一個相關點子,就是諫逐客書這篇文章,他欣然同意。:P

他山之石

美國和新加坡,可說是善用外國人才最好的例子,前者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他們成功的模式,後者更是南洋、東南亞地區的最重要區域中心樞紐,類似中國的北上廣,吸納了週邊地區的各種人才、打工者,而新加坡更不乏歐美人士在此參與不同產業。

即便是該國以吸收海外熱錢、建立國家資本等手段,但新加坡已經是亞洲重要的金融中心是事實,貧富差距大也是事實,但該國有公屋、中央公積金政策,減緩了某些矛盾,並解決住房問題。

針對優秀的外國人才,新加坡還主動提供公屋給他們居住。該國也很仰賴外勞,百萬勞動人口中,就有三分之一,33%是外勞,該國的人均GDP是5萬美元,台灣的2.34倍。台灣的外勞佔勞動人口比例只有2.5%,還比日本、南韓要低。台灣社會裡部份人士對外勞的偏見與歧視,也是一項事實。

台灣的人才結構問題

回到台灣的人才市場問題,長期以來政府主導的產業方向與經濟政策,儘管是把台灣導向微利產業為主的結構,壓低薪資成本換取經濟奇蹟,但這個社會的排他性與包容力,不若美國與新加坡的開放,連吸收外國人才的重賞、挖角政策,都遠遠輸給南韓這個民族性更封閉的國家。請見「台灣新危機: 南韓用金錢與美女絕招吸收台灣人才

台灣不但給本國人的薪資是亞洲工業發達地區中較低的,連給外國人的薪資都低,不論是工程師、教授、執行長等各種專才,台灣並沒有給予夠豐沛的薪資水平,這讓最優秀的人才,「根本不會選擇到台灣」來,長期下來,台灣整體的競爭力會慢慢輸給南韓、新加坡等地是毋庸置疑的。

但台灣個別人才的競爭力,卻是舉世優秀,南韓、日本、中國大陸、美國有需要台灣人才的機構或商業團體,莫不努力吸收台灣人才為己用,當然啦,他們同樣也吸收各國優秀人才,其中特別積極的是中國大陸與南韓。(美國本身有特殊的磁吸力外,一流企業會主動到全球校園延攬人才)

台灣太多人有高薪=肥貓的刻板印象,如果你去看其他國家開出給一流技術人才、管理人才、教學人才的薪資水平,就知道井底之蛙在這件事情上的意義了。

除了南韓人已經設法掌握全球一流人才外,中國大陸吸收人才給的優渥條件,也讓很多教授、技術與管理高手,主動或被動地去中國大陸發展。如果台灣還是不積極重視人力資源,並給予適當的好條件,消除過度的本土人才本位主義,才有可能繼續保持一些地位,不然現在真的是失落的十年階段中。

三談諫逐客書

在公元前237年,東周戰國時代的秦國君王贏政,發布了逐客令書,這是受到秦國內部本土意識與貴族、既得利益份子鼓動的結果,但從贏政當時仍認同鄭國渠的態度看來,發這個鎖國政策,一切逐客,是迫不得已的政治表態。所幸,也在被逐之列的李斯,寫下的諫逐客書實在是千古好文,太精彩了,贏政得以用這篇文章強化自己的論點,繼續使用與籠絡各國優秀人才,最後一統中原天下。

鎖國、故步自封的話,會失天下,這已經有歷史明證了。

諫逐客書是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之前討論的觀點有兩篇,故這是第三次談諫逐客書了。

泰山不讓士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這是真理~

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慎之慎之~

一個國家之所以強大,必須納百川才能夠成為海,接受各國優良人才才能增加國力。不管是留學生,外聘的學術人才、工程師與各種人才,都應予以尊重與接受。

諫逐客書的感想

歷史輪流轉,再談諫逐客書

延伸閱讀:

雙重國籍與國際人才問題

台灣新危機: 南韓用金錢與美女絕招吸收台灣人才

結論

悲觀一點來看,台灣這種微利產業為主的結構(5%以下毛利),要吸引到好人才不容易,但要整頓起,教授、研究員,技術開發這些延攬外國人才還是得做。但更悲觀來看,台灣的高等教育已經走下坡了,我實在是沒多少信心可以樂觀,這是後話。

未來當台勞一定是肯定的,而且要以之為榮,因為你做的不是一般的勞務工作,而是輸出你的專業與跨國整合能力,成為各國市場中最需要的管理、貿易與技術人才。至於還在醉生夢死的人,他們不認知真相,不認真就算了。

附註:台灣白領外勞最低薪資47,971元

與一般的藍領外勞領最低法定薪資18,780元不同,外國白領勞工,也就是技術、專業人員為主的外國人,在台的最低法定薪資一定要是約4.8萬元新台幣,比這個低就是違法。(舉例:補習班的外語老師這種不算在內,領更低薪)

這使得很多公司要僱用外國人在台工作,除了技術研發、專業人士可以給4.8萬以上不會覺得超過行情外,國外業務(比方說負責歐洲市場)、商業管理職務,有些就很難給到4.8萬元給外國白領勞工,這相對也減少了僱用外國人的機率。

事實上,這個最低薪資是「為了保障本國的白領勞工」,提高雇主聘用外國人的薪資成本門檻,增加僱用本國白領勞工的意願,但如今我覺得似乎沒有必要一定要做這個限制太多,儘管台灣算是個相對低薪的地方。

台灣目前有規定,只要是在台灣唸大學或研究所的外國學生,前三年可以以38K的最低薪資來申請工作簽證,這算是幫一些外國學生在台工作的問題,獲得了一些有效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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