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也有養狗,日本柴犬、狐狸貴賓、土狗共3隻,不過是在苗栗大湖小山上。
幫忙看苗栗家的小健(一歲的柴犬)。
不太懂媒體報導每次提到所謂的「愛狗人士」是指哪些人,這些人心裡面覺得狗最重要,流浪狗不能被捕抓、狗肉不能吃(吃最多的是中國大陸和南韓,聽說還滿好吃的)…..
舉著尊重生命的大旗子, 要求別人也一定要愛狗,不能夠補抓流浪狗收容,真的是很奇怪的心裡。
第一,假設這些人喜歡狗,那麼就去收養流浪狗,不就可以避免掉牠們被補抓的情況?
其次,媒體報導的「愛狗人士」中,真的在家裡有養狗的人有多少呢?很多人只是喜歡狗,但自己沒有養,不知道養狗的辛苦以及共處的快樂、需要負起的責任。講白就是嘴砲愛狗人士啦。
再來,在都會中養狗相對是困難的,對人、對狗都是。狹小的套房空間、公寓大樓空間,很難讓狗狗有好的活動環境,主人外出工作期間,狗只能在有限的空間活動、解放,或者是等到主人回家才能解放,違反牠們自然的天性。在都會裡面養貓是比較適合的,貓比較沒有依存症的問題,可是和主人每天定期長時間分開的狗幾乎都會有這種症狀。
事實上,豬、牛、雞、羊,也都很可愛啊,我們人類還不是照常吃得津津有味?不吃狗的風氣是近代才有的。
該做的野狗捕抓還是要做
野狗不乏攻擊人、畜造成傷害、死亡的例子,以我們常住的區域來看,流浪狗、野狗的數量不少,而且是成群結隊的。
在2007年我們剛搬來的時候附近真的很多,後來經過捕狗隊的努力,數量減少以外,活動的範圍也改變了,個人認為這是相當好的事情,不然可能以後又會看到野狗在草叢堆中揀出人類白骨的新聞:P (有人醉倒在重劃區的空地草堆中死亡,野狗是人們找到死者的指標,還算不錯啦)
之所以有那麼多流浪狗、野狗,除了人類飼主常棄養外,過往的鬥狗場林立,如今不存在後,野放的狗群也較一般家犬更有鬥性,故實際上會有兩大類不同的野狗群。 觀察野狗群也可以發現社會階層的現象,強欺弱時有耳聞(被惡犬欺負的狗會哀號)。
也因此,一般人更不應該棄養家貓、家犬。同時,流浪動物有適當的收容所是重要的,除了政府的以外,還有私人經營,前者靠國家與地方預算,後者是私人贊助。
個人不認同因為只是單單對狗的意見不同,就得要抵制誰誰誰這樣的論調, 那樣只顯得無知和沒有氣度。更深究地思考,會這樣因為狗的事情要抵制人的,通常都不會有什麼貢獻與成就,因為只關注小事。
事實上,全球還有很多生命需要你的關注,還有很多事情需要人們的重視,如果你的生命中只有狗,試著擴大一些關注的範圍吧,對你的人生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