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stella的迴響,讓我想再多寫一些東西,並更確定我自己的想法了。
到了這個禮拜,我又有好幾個朋友都搬好家了,不是到天空不然就是去樂多、Xuite,到那邊他們才發現原來別的地方有那麼多功能或好tips可以用。
如果有看過之前的文章無名小站商業化的爭議與問題、無名小站終究6月要開始收費、無名小站的收費標準,或其他人在網路上的評論與討論。
甚至,用google搜尋「無名小站」的結果,前10項結果中,除了第一個是無名小站以外,另外第二名到第九名,都是對無名小站的質疑或爭議文章的文章。
關鍵在於他商業化的過程是有爭議且最初是因為違反學網規定才移出交大的。更甚者,是用納稅人的錢買機器撐起來的,今天他沒有那麼多國家提供的機器,那麼大的頻寬,才在那邊喊窮、喊話,而且只用1000萬來回饋交大。
接著日前又用他們股權自己形同被稀釋(金主甲伯伯未來可擁有的比例可望再提高),還有違反常態的股票可原價買回等話語,我不覺得這是深思熟慮的商業化過程,因為要達到股票上櫃的條件,是:
「(稅前純益佔資本額的比例)必須最近年度達4%以上,最近二年度均達3%以上,且後一年較前一年佳,但前提之決算稅前純益,於最近一會計年度不得低於新台幣四佰萬元。
他們一直到今年五月,也就是不久前才發現這樣財務會有問題,這些都才是整件事情比較有爭議的地方。
收費並沒有什麼不對,只是這個收的起因、過程和後續的運用,我認為也應該同樣地來看待,而不是被公關上的宣傳術語蒙蔽了。
商業化不一定要對end user使用者收費:Google是一個相當成功的例子,連續好幾年的成長,今年的EPS可達到每股5.71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80元的天文數字。Yahoo的大部分服務也是不針對end user收費的。
若商業化向使用者收費就要做到最好:如果不能像「魔獸世界」營運商Blizzard確保服務品質(雖然他們有時也常被罵,但全球同時在線人數是最高的遊戲),也要至少讓人花得感覺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