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寫東西的時候盡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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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寫東西的時候盡量寫

如果能夠寫東西的時候,很專心地想,同時又沒有其他事情要做的話,我大概半個工作天可以完成最高大概六千字的稿件,一個工作天的話大概一萬字吧。

不過,通常這樣的時間會是很少的,大部分情況下,一天差不多能完成大概三千字。

有沒有心寫,和有沒有想寫的東西是兩回事,能夠把工作、家庭、自己的事情整理好,也許是寫東西的理想狀態。

我曾經碰到過每天寫不到幾百字的文字工作者,而且是非廣告文案類的,這類情況比較多會是沒有心寫。不論是文字整理、原創、翻譯都行,有時候人會碰到怎麼樣都不想寫的時候,如果是個人興趣,那就等待能夠再寫的時候,如果是工作的話,那就是沒有心的問題。

村上春樹在《舞舞舞》這本小說中有提到「文化上的剷雪」,意思就是進行文字創作、文案創作、翻譯這些事情,換言之,「只是提供填空的文章而已。什麼都可以。只要有寫字就行了。但總得有人寫。於是,我就寫了。就像剷雪一樣。文化上的剷雪。by 牧村拓@《舞舞舞》」

如果每天在工作上剷一點雪都沒有辦法很順利地做,那麼確實就不適合這樣的文字工作,可能要換個跑道,或者是換個心情。

至於當自己的興趣碰到了很多事情的牽絆,休息一下,也許有會有可以寫東西的動力、時間和心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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