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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最適居住面積為35平方公尺,該住多大的房子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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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最適居住面積為35平方公尺,該住多大的房子才夠用?

今天中午吃飯看了鴻海舵手郭董關於投資開發鴻海環保數位科技城的新聞才發現,原來建築業中說的每人最適居住面積是35平方公尺,也就是約10.6坪,那麼2口之家差不多室內面積需要21.2坪,以目前大樓的公設比30%來計算,2人小家庭需要30.28坪的大樓房屋才能有這樣的室內面積。

如果加上小孩的話,大樓的房屋產品就要45坪,這樣室內面積才有31.8坪,如果是30坪的公寓,因為公設比相當少,相對來說3個人住夠用。

好吧,也許以後要換更大的房子了。

其實,每人最適居住面積10.6坪這是一個參考指標,並不是說一定就要有這個面積才行,更大的面積就是更多的使用空間,而更小的面積雖然不是最適合居住面積,但只要自己習慣,覺得夠用,也並沒有什麼不好。

前面提到一家3口之家,小孩子因為小,從出生到青年的期間,需要的最適居住面積應該小於10.6坪,故一般台灣3房的大樓產品(不討論公寓產品,因為絕對夠用),普遍在35坪~40坪上下,室內面積約在25坪~28坪左右,對於一對夫妻加上小孩是應該夠用的。如果是2個小孩,確實再多一個房間後,居住空間會比較舒適些,給各位做評估的參考。

至於郭董的造鎮計畫,已經有桃園縣南坎、台北縣林口、台北縣土城等多種說法,不論最後鴻海、行政院與各縣市長討論的結果落腳何處,對於台灣某些經濟上的發展,應該還是有加分作用,整體性就仍待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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