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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 一月 13, 2008
2008台灣立委選舉若採用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計算席次?結果將大不同

2008年台灣的立委選舉結束,比較完線上3大台灣立委選舉結果網頁評比後,來看看這次的選舉制度。

單一選區兩票制是我個人很推崇的現代選舉制度,但其實它分為兩種,有各自的優點與缺點,但很可惜的,台灣選擇了缺點比較大的那一種,也就是日本等國採用的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而我認為最能夠充分反應民意的代表制度,就是德國等國採行的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

我們來看看這兩者有什麼不同?

兩票制,就是一票選人(小選區),一票選黨(全國不分區)。而德國使用的聯立制是投票後,先以第二張票,也就是政黨票的各政黨全國得票率,來計算不同政黨個別[應該獲得的席次],扣掉沒有超過5%或法定門檻小黨票(形同無效政黨票)後,將比例套用在全國國會議員總席次上,再將產生的各個政黨應獲得席次數字,減去各個政黨在地方區域選舉(小選區)選人票選戰中獲得的席次,再決定該政黨能獲得多少全國不分區席次。大體上就是看政黨票比例決定席次多寡。

而日本、南韓使用的並立制,則是將選人票、政黨票分開計算席次,容易有不能充分代表民意的情況。

這次台灣2008立委選舉,國民黨因為並立制而受惠,拿到比預期要多的席次,奪下81席,而民進黨僅拿到27席次,親民黨1席,無黨籍聯盟則是3席,其他則是1席。

以台灣這次2008年的立委選舉結果來看,如果是採用德國等國的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結果會是如何呢?

先來看政黨票,國民黨獲得51%、民進黨37%,其他小黨總計12%,但因為每個小黨都沒有超過5%的門檻,所以扣掉不能算。

所以扣掉小黨的票數就是這次立委選舉的[有效政黨票],將國民黨和民進黨的政黨票加起來計算,可以算出國民黨得票率為58.1238%,民進黨為41.8762%


這個比例代表了什麼呢?在這次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裡面,只能拿來分配共34席的不分區立委席次,故國民黨拿20席次,民進黨拿14席次。但是在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裡,剛剛我們算出的比例,是先做為計算這兩黨在總立委席次裡頭[應該獲得的席次]之用,所以總數113席次的立委,按照該比例,國民黨不分區加上區域立委[應該是66席],民進黨[應該是47席]

這時候重點來了,請大家注意這邊提到的席次數字66與47,必須對應到區域立委的席次上,以這個比例來決定最後的總席次,故當國民黨在區域立委中這次已經獲得了61席,請問這時候國民黨應該獲得幾個不分區的席次?

答案是66-61,應該是5席,國民黨就是獲得66席次,不能再多,而民進黨雖然在區域立委選舉只拿到13席,這時政黨比例產生的不分區席次要補上34席,合計為47席次,而無黨籍聯盟同樣還是3席、親民黨1席、其他黨1席,所以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又稱為補償制,更能夠反應出民意的代表性,做到得票率與席次的公平性,而不會淪為區域立委中獲勝者贏者全拿的情況。

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的最大弊端,除了計算比較麻煩與政黨內會因為不分區席次安排而有衝突外,就是可能產生超過113席次的總立委席次,如果這次台灣立委選舉結果採用聯立制,立法院總席次就會變成118席。德國就有發生過這種超額的現象。假設,這次國民黨拿到了區域立委席次70席次,超過了剛剛我們計算出來依據政黨票得票比例算出來國民黨應得的66席,是否要沒收多出來的4個席次呢?答案是不會。故這種假設情況下的新國會總席次,會變成國民黨的70加上民進黨9席區域立委加上38席不分區立委,合計117席次。

但即便是如此,還是比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下,單一選區中一號政黨拿下51%得票率獲得一席,而這個選區另外49%的民意沒有任何立委能代表的情況要好,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能夠彌補了這49%沒人代表的缺憾。畢竟,這次台灣立委的選舉結果就顯示出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不能完全代表所有民意的情況,國民黨區域加上政黨的整體得票率並沒有72%那麼高,但是卻囊括了72%的立委席次。

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還有一個特點,比較能夠讓小黨有生存的空間,我們也能夠藉由選票反應出想投的政黨與候選人。 

個人不認為降低小黨5%門檻是解決之道,而是應該捨棄並立制,改採聯立制。 

當然,民進黨自己有很多問題並弄錯選戰主軸而大輸這次選舉,國民黨這次掌握到契機與正確的選戰策略獲得大勝。但本文的重點在於,提供各位另一種資訊,也就是不同的選舉制度,將造成不同的結果。換成聯立制,58:42,民進黨照樣還是輸,但席次與得票率相當,比較不會有不相稱的情形。

民進黨上一屆立委選舉區域立委得票率35.72%,本屆38.17%,還比上次高一些,但席次比例則大幅衰退,並立制正如前面所提,確實有制度上不完善的地方。國民黨得票則從46.73%增加到53.77%。

紐西蘭過去也是單一選區並立制,但因為席次與得票率不能夠完整反應民意,最後以公民投票方式改單一選區兩票制的聯立制,台灣應可參考之。

請大家廣為宣傳與了解,台灣需要的是更健全的選舉制度。至於政府制度,是不是要用內閣制,或者是轉成總統制,這些都仰賴新國會與民意的動向,只要是有機會改革, 拜託改一個比現在制度還好的吧!

updated

怡志長輩針對這次選舉和選制提出的看法,比我的文章更具備完整易懂的論述,各位可以去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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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發表於 6:02 AM | 文章分類: 教育學習, 時事評論
迴響留言 (87) | 引用列表 | 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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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留言
哈哈,活该,2002年那时,徐永明做的研究还说民进党在并立制会大大有利,他的分析用亲民党也存在来分析,大笨蛋一位。
由 118.232.122.* 發表於 6:08, Jan 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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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臺灣有總統大選而且還是票票等值的!而且四年一任只能連任一次!做得好或爛最多八年也就下台了!!!而且國、民兩黨從這次立委的全國得票率來看也都有機會拿下總統大選的勝利
但如果像日本一樣是內閣制就真的會很糟,變成一黨獨大~~~畢竟我們的立法院也沒辦法自己提出法案來通過!!!而且修憲也要經過公投複決,目前的情況就是民進黨如果不同意修憲案,國民黨也沒得搞!
由 haha 發表於 20:14, Jan 26, 2008
210.64.60.*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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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最好最棒的方法就是聯立制加上不分區立委提名用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一個政黨一張票,一張選票選一人。

政黨參選前先繳交保證金(防止沒聽過的黨來湊熱鬧),得票超過1%(1人當選)保證金退還,

雖然很麻煩但這樣最公平。
由 曉風嵐影 發表於 21:08, Jan 16, 2008
61.228.192.*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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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林義雄是龐統,阿扁是曹操,立委席次是船。
由 曉風嵐影 發表於 23:35, Jan 15, 2008
61.228.192.*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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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一次的選舉結果,就當成這個選制的定論
由 dodolo 發表於 23:15, Jan 15, 2008
123.192.144.*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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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選制當初是誰發起的~~~~~~不正就是一直愚民的阿扁、林義雄…民進黨自己一直大力推動的,民進黨自己要怪誰!!
由 dodolo 發表於 22:31, Jan 15, 2008
123.192.144.*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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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民進黨一直反對現行這個選制被黨內排擠,選後他也說應該改成聯立制度的人是林濁水。

有時候看得比較遠的人常常會有先見之明,可惜很難容於眾人。
ivan 發表於 23:04, Jan 15, 2008
208.97.143.* | ivanusto at g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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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有遠見
而且每個情況 必須以當時情況做比較
而且也須以當時所能預見的未來 來評斷

請等五十年後在來批判這個人有沒有遠見吧
由 r 發表於 4:17, Jan 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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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對貿然再改選制的。
台灣過去17年來,已經修過7次憲法,幾乎可以說是每次有不同的規則。現行制度是不是完美,當然不是完美。問題是天底下本來就沒有完美的制度,而現行制度的問題也沒有大到需要再次大刀闊斧的地步。
台灣目前最大的問題不是制度不好,而是對制度的不尊重。代議制度下,本來就不會有絕對的公平可言,同樣的一張選票,有人問過選民,你的支持強度是99%還是51%嗎? 那麼,51%的選票拿到71%的席次有那麼嚴重嗎?
要比票票不等值,3600多萬人口的Calfornia和不到50萬人的Wyoming同樣是2個senators。要比不成比例,贏得多數普選票的是Al Gore,當總統的卻是George W. Bush。
為什麼打每局打一支三壘安打的隊,應該輸給全場只打一支全壘打的隊? 沒有為什麼,就是遊戲規則嘛。規則可不可以改?可以改,但是即使要改也要謹慎,也要深思熟慮。如果因為今天的比賽結果,我們就決定把全壘打改成五分,明天又因為另一場的結果,決定改成三分。那這種比賽,還有誰會感興趣?還有誰會認真打?
由 Q 發表於 16:30, Jan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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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民進黨不是一直就想要搞個新憲法
跟李登輝一樣

呃... 在選舉的時候 票票是需要等值的
我是指"選舉"這個行為時
所以我反對聯立 與 門檻

我喜歡妳的看法 XD
由 r 發表於 4:21, Jan 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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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 theorists have proved long time ago, there is no perfect election mechanism. Every method can be exploited in some ways. The key is the people who participate the game. Of course, if the method has a big hole in it (that can be easily exploited), it should be fixed. But it does not seem applicable here. Also there is Presidential election, that can balance the Parliament. The worst is that people can wait another 4 years to change the game...
由 Steve 發表於 12:58, Jan 15, 2008
68.239.239.*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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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you said is totally applicable.
What matters is the people who participate.
在美國有投票註冊(vote registration)
要投票都要預先註冊
而且很明顯的一個現象就是
對於政治不關心的 都不會去投票
而對於政治關心的 多少都會做較深入的瞭解

另外一點就是
我非常認同 Parliament 與 總統都是同一個黨
因為我希望能有大刀闊斧的改革
可能期望高點就是 ... 唉
由 r 發表於 4:12, Jan 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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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老兄~~如果換制度~~選民思考一樣會換~~
更多藍的會出來投~~我也不會投台聯~~
這次明顯就是已經有部份藍的出來了~~
以前我家~~4個出去1個投~~
現在4個3個去投~~
要搞聯立制~~我絕對烙人出來投~~
或許DPP還是不會輸這麼難看~~用你那個制度的話
那我只能說~~你這種思維~~跟DPP有啥不同?
你只想到選情~~而不care民情~~
給dpp一個痛省的機會~~有何不好??
同時也警告KMT~~要是敢亂做~~那下次就是DPP拿81席!!
直到藍綠都像話為止
不然持續惡鬥~~50年後~~也許投靠對岸會好一點!
由 footwalker 發表於 9:09, Jan 15, 2008
163.25.118.*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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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沒什麼不好啊,DPP是該痛的。

只不過,這種相對不公平的選舉制度,應該要有機會可以修改。

覺得效法紐西蘭用全民公投來解決也可以,如果當權的新國會不想修法的話。
ivan 發表於 12:59, Jan 15, 2008
208.97.143.* | ivanusto at g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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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不要結果又是未達3成
胎死腹中
由 r 發表於 4:24, Jan 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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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些看法:

1.為什麼不能消除5%門檻?

我也不知道...
(我一開始聽到有人說要降低門檻,直覺反應是認為這是輸家的嘴砲心態,我根本不當一回事,但後來我有一天睡不著,想了一想,我發現...降低門檻好像沒甚麼不好!?就好像立委113席,你拿1%選票的話,就等於可以拿1.13席,等於1席立委席次,1%以下就Good-Bye,這樣說會亂...我完全不認為耶...)

2.聯立制絕對比並立制好嗎?

對,因為並立制有運氣成分,
好政黨的區域候選人不一定比爛政黨的區域候選人得人心,
用並立制舉例來說:

EX:好政黨做的太優秀了,而爛政黨是廢物,因此在選"黨"的票上得到"100%"!
所以可以擁有34席不分區!但是...好政黨的區域立委候選人剛好都是廢物,
而當地居民也從爛政黨的候選人那得到過很多照顧,
所以爛政黨在區域立委拿到的票是..."100%"!,因此爛政黨得到了79席區域席次
然後很開心的宣布成績!好政黨和爛政黨的席次分別是...[34 V.S.79]
好政黨和爛政黨的比例分別是<<1:2>>!!!!!(.....搞屁啊...Orz...)
{沒有人還有意見吧?XD}

3.如果雙黨聯合吃席次怎麼辦?(跟樓下大大說的一樣)

當政黨做出這種做法而且居然"成功"的話...,那我只能說:
"...選民們沒有受過投票的專業訓練"
真的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就要讓選民受到教訓!
要避免這種情況,非得開民智不可,因此給民眾的教育非常重要。

4.真的有完美的選制嗎?

或許有,但單一選區兩票制我個人認為已經是95%的完美了,
已經沒有必要再在這著墨了,
接下來,我們應該做的是回歸原點,
就是-------"開民智",
教育出真正懂的民主的人民,這才是一切的根本。

由 曉風嵐影 發表於 6:41, Jan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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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當時改選制時沈富雄有提出一套選法
我不記得詳細內容
就記得大概是還是一個選區當選者是複數
但是哪些人當選是看各政黨投票率來決定
例如甲黨在某選區得票率60%乙黨30%
然後那區總共十人當選應選三席
所以甲黨在該選區應選上2席乙黨一席
然後當選者就是甲黨得票數最高的兩個
和乙黨得票數最高的一個

但這種做法似乎無黨籍和小黨還是被犧牲
由 220.128.79.* 發表於 12:26, Jan 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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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聯立制絕對比並立制好嗎?

現實上要出現你說的,某黨拿100%的區域票,但另一黨卻拿100%的不分區票的可能性幾乎是沒有。換個角度來看,一個完全不關心地方利益,或是連113個不是"廢物"的候選人都提不出來,以致一席區域席次都拿不到的政黨,憑甚麼稱的上是"好政黨"?

3.如果雙黨聯合吃席次怎麼辦?

一個制度好不好要看適不適合,你可以說雙黨聯合是選民沒被教育好。但是,以台灣的現況來看,這就是現實。
由 Q 發表於 15:18, Jan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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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麼不能消除5%門檻?

沒為什麼 除了國民兩黨分不到羹
除了不能完全抹殺小黨
除了想要合理化抹殺小意見 雜意見, 還能有什麼?

2.聯立制絕對比並立制好嗎?


並立制沒有運氣成分
全部的選票 全部的選舉 都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 怎麼可以說是運氣
妳的意思是有人投票把眼睛矇起來投?

小姐...妳說的例子如果 拿到聯立制 也是一樣結果 =_=''
所以您想說的是 聯立 並立 都是爛制度?

3.如果雙黨聯合吃席次怎麼辦?(跟樓下大大說的一樣)

未必是政黨這樣做
而是選民要怎樣表達心聲
(因為如果 選民的 區域 還有 不分區 都想投給同一個黨)
那麼結果就是 她的其中一票做廢票, 她的意見被人家完全不參考
(選民要吶喊說: 妳憑什麼不參考我的意見!)
那麼結果就是 選民要 意見被接納, 所以 選民就來個 投不同黨

那不是選民開不開智
而是政府刻意要 忽視部份選民的意見
試問 這樣算民主嘛?

4.真的有完美的選制嗎?

很諷刺的
如果在 選民有一定民主素養之下 還有受過教育之下
聯立或許會比較好
(並立也有比較好的可能性, 這邊不談... 畢竟太過理想)

可是不好意思
如果選民 有那些 民主素養 有那些教育
肯定會重視自己的權利
更加不會坐視 聯立制度
這種 刻意抹殺 區域性的 "多數人" 制度 ^^
由 r 發表於 7:22, Jan 15, 2008
76.199.3.*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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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有限的資料整理出一些表格
搞了很久還加上Firefox的功勞= =
希望給大家一些<a href="http://blog.xuite.net/antonio/ilovetaiwan/15277010"target="_Blank">參考 </a>
我還是覺得降為3%意義就像是考試考不過的學生
給他30分就當成及格的意思
這樣小黨們不會求進步的

由 Antonio 發表於 0:57, Jan 15, 2008
220.133.18.*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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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再貼一次^^""
http://blog.xuite.net/antonio/ilovetaiwan/15277010
由 Antonio 發表於 0:58, Jan 15, 2008
220.133.18.*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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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治情勢不變,這在台灣根本行不通
原因是區域立委和不分區立委的忠誠度完全不一樣,區域立委很多是靠地方勢力和派系選上的,而不分區卻是完完全全掌控在黨的手中,如果這次政黨票不是51%和37%,而是類似上屆的36%和33%,結果在區域立委慘敗的黨,卻因為分到更多的不分區鐵票部隊,而在立法院反而有更強的實力。
而且要破解聯立制也很簡單,以藍綠不願見對手陣營得利而讓選票幾乎完全集中於兩黨的"忠貞"程度來看,只要國新兩黨事先談好,要求選民在區域投國民黨,不分區投新黨,那麼對拿到51%政黨票卻沒有一席區域立委的立委的新黨,應該要補償65席?
( 113*(51%/(51%+37%))=65 )
由 Q 發表於 20:34, Jan 14, 2008
61.229.53.* | qcxie_14 at hot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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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前一篇總席次算錯
不過我想提出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觀念

另外選舉不能代表所有民意的例子太多了
像上次總統大選雙方只差些微票數
結果贏者全拿輸者都是平民
要說公平 公平在哪?
乾脆總統也來聯立制
票數相差很少就來兩個總統好了XD
由 220.128.79.* 發表於 19:01,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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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提過
民主有一部分在於 封殺少數意見

不可能完全採納民意
也不能完全採納民意

就拿補償制來說吧
補償制也一樣在封殺少數意見
只是 被封殺的是 那些 更少數人民贊同的意見

而 聯立 這個封殺 還是 biased(偏向,不公平) 的
這個封殺 只幫助 特殊的 中間選民
同時封殺了多數人的意見

而 並立 這個封殺 也是 biased(偏向,不公平) 的
這個封殺 封殺掉了 5% 門檻以下的

所以我認為 並立 + 沒門檻 比較好(但是可能有雜席問題)
由 r 發表於 22:16,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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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 並立 聯立 本就不是很妥當吧...
不過也算是 不妥當中的較為妥當吧... lol
由 r 發表於 22:17,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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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要說的是聯立制很容易變成比較容易配合的非中間選民選票兩張都有效
比較不易配合的中間選民只有一張都有效
反而放大了各黨死忠份子的影響力
不是嗎
由 220.128.79.* 發表於 19:11,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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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放棄了 當選方的票
也就是 誰當選了 誰的票就被放棄

基本上 不太算是 死忠份子
因為 在於某些問題 某些原因之上
大多數 投票者 投 分區 與 不分區 都是投 同一個黨(可以說是我約略驗證的假設)
由 r 發表於 22:19,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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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立制乍看起來很公平
但如果做以下操作如何解決?
國親兩黨一黨出來選區域一黨專門排不分區
然後呼籲區域選國民黨不分區選親民黨
假設親民黨全拿這次國民黨的政黨票
則國民黨62席(假設親民黨那一席給國民黨) 親兩黨66席

民進黨和台聯也用同樣手法操作
民進黨13席台聯47席
最後總席次=62+66+13+47+5=189席
國親共127席還是超過2/3
不覺得很荒謬嗎?

不要覺得不可能
這不是不可能
因為以前配票也是違反民主精神照樣很多人配合
我認為即使沒那麼極端
但總有部分的會配合
結果卻還是看雙方願意配合的多寡來決定席次多寡(因為不願意配合的其中一票是廢票)
這種制度真的好嗎?




由 220.128.79.* 發表於 18:54,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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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存在大大的疑問

假設
政黨票 國民黨51% 民進黨37% 台聯7% 新黨5%
區域席 國民黨63 民進黨13 台聯0 新黨0

如何分配政黨席次 ?
由 acerhung 發表於 13:26, Jan 14, 2008
218.107.246.* | acerhung at g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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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票 國民黨51% 民進黨37% 台聯7% 新黨5%
區域席 國民黨63 民進黨13 台聯0 新黨0

依據你提出的例子
簡單的算了一下,包含四捨五入
區域與不分區席次分配如下:

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
國民黨63+17=80
民進黨13+13=26
台聯0+2=2
新黨0+2=2
合計110席(沒有113席次是因為你這個例子中國民黨63 民進黨13 共76席,實際上應該是要79席次,所以本例中110席之外的3席,就當做是無黨籍或其他好了,沒有得到政黨票)

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
國民黨63+0(不分區部分0因為區域已經超過應得席次數)
民進黨13+29=42
台聯0+8=8
新黨0+6=6
合計119席

看得出來選舉制度不同的結果差異嗎?

聯立制和並立制比起來絕對是對小黨比較好的,浪費掉的民意也比較少
ivan 發表於 16:36, Jan 14, 2008
208.97.143.* | ivanusto at g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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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操作得當
最極端的情況下
國親新共 63+62(113*(51(國)+5(新))%)=125
民進黨+台聯 13+50(113*(37(民)+7(台聯))) =63
共188席
由 220.128.79.* 發表於 19:20,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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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是
國親新共 63+19(34*(51(國)+5(新))%)=72
民進黨+台聯 13+15(34*(37(民)+7(台聯)))=28

(依照妳提供的 %數)
由 r 發表於 22:23,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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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席是照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算

由 220.128.79.* 發表於 12:15, Jan 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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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是覺得 不好的意見要抹殺掉
但是 不好的意見未必是少數就是了 lol
由 r 發表於 17:15,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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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 只是 肥了中間黨
並立也未必好

所以乾脆 全部都用 分區來選?
可是那樣 少數的人會叫說 意見被抹殺

乾脆 全部都按 % 來算?
可是那又 又會有人說 代表應該要有區域性

所以我才覺得該採取中間之道
可是聯立 過於偏向 "全部都按 % 來算" 所以我不認同
由 r 發表於 17:11,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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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吧,到現在還不知道聯立制的重點

它也是重視區域 也重視全國的選票

那來你講的不重視區域?

區域當選的席次就是確定的

剩下才是藉由全國選票來補上不分區的席次

所以才稱為補償制
ivan 發表於 17:21,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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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
剩下的席位 扣除了 已當選名額
所以我說那是抹殺 區域意見

我之前的留言都有探討
由 r 發表於 18:11,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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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立制 勉強說來 也是為了保有 絕對的制衡力
可是這種制衡立可以說是 強行通過的制衡力
(依靠條規強行刪除已當選席位,而且是建立在政黨之上)
這種制衡力 未必是好
而且創造出來的制衡力是 政黨-biased 的
而在相對的制衡力下 很多應當通過的法條都會無法通過

如果真的想要 制止 不適當的法條定立
or 想要制止 不適當的法條 通過
應該要在 法條通過的條件上 加諸限制
而不是 刻意創造 特權條件(聯立)下產生的 制衡力

要好的法規通過 需要強力的絕對多數
要不好的法規不通過 需要嚴謹的新法修法制定手續

這樣妳懂嘛?

真要確定宏觀性的立委 倒不如設立 全國區域的立委選票
而不是靠政黨票
所以 不分區只能說是 補償
一點也扯不上 宏觀性的 人民意見
(由黨來取決候選人 那麼候選人品質底線在哪? 一錯 就錯多久?)
也扯不上重視全國選票
(聯立:篩選性的去除部分選票)
更不用說 重視區域.
(拿區域落選的選票來 使其他人當選)
由 r 發表於 18:04,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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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扣除區域來當選的
本就是不重視區域 (聯立)
因為扣除區域當選之後的 不分區席次
所具有的權利跟 區域當選出來的分區席次
是一比一有同等效力
可是 由被消音的意見所提出而當選的 因而擁有的一比一效力
妳不覺得 不公平?

這就是不重視區域

區域的選票 A 當選 可是卻要另外選一個 不分區的 B 來當選 並且使用 A 未被當選的票數 . 這不是 "不重視區域" 是什麼? <--妳所謂聯立制的重點
由 r 發表於 17:47,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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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浪費掉了 多數選民的 民意
而且 相對小黨的意見也都浪費掉了
真要做聯立制
不應該有 5% 門檻
由 r 發表於 17:06,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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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見解

單一選區兩票三選制

首先,立委席次應該有153席, 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也不能突顯區域立委民意的重要性,反而加強了以政黨票為依據的政黨政治國會.
所以個人認為單一選區兩票三選制可以彌補單一選區兩票聯立或並立制的不公平性.以目前台灣立委113席,以下以此為計算方式:

區域立委票內含二選 (一選39票+二選37票) = 76票
     一選39票 (39區):
     各選區各政黨只能推出一位候選人
     各選區得票最高的候選人拿走一席區域立委,總共39席
     二選37票:
類似政黨票的席位分配,但是是以各政黨立委候選人的總得票數除以總立委票數作為這37票的分配依據.當選名單是以各政黨區域立委落選人名單以得票數多寡作為分配.如果有席位多出則以各政黨全國不分區立委名單落選人補足

不分區立委票/政黨票一選37票:
     各政黨全國得票率,扣掉沒有超過5%或法定門檻小黨票後所得到的席位
由 加多弟 發表於 4:02,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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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意,寫得很清楚啊。
iron 發表於 1:08, Jan 14, 2008
219.84.125.*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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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聯立制或是並立制,總有一邊的政黨不滿意,對於小黨名額,我倒有另一種想法。

http://hoamon.blogspot.com/2008/01/blog-post.html
hoamon 發表於 23:12, Jan 13, 2008
220.132.195.* | hoamon at hoamon dot info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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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的看法^^

怡志長輩針對此事也有另一個觀點來看
也很好
http://www.richyli.com/blog/2008/01/blog-post_13.html
ivan 發表於 23:37, Jan 13, 2008
208.97.143.* | ivanusto at g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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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本來看過報紙之後,

還是不太懂聯立和並立的差別(跟方程式無關),

但經過大大的詳細說明之後我一目了然。

我認為聯立制幾乎可以完全反映民意,(到底是哪個傢伙想出這種好辦法的?)

而他的缺點有跟沒有一樣,就是較為麻煩,立委可能會變多,

如果立委變多那又怎麼樣,有反映出民意才是最好的,

而且這樣也可以更加避免"選黨好?還是選人好?哇係挺綠ㄟ,不過希咧藍的甘納卡愛歹灣ㄟ~"的兩難局面,

所以換一個制度是必要的。

(不過另一方面我也很開心這次台灣是採取並立制,為什麼?
這就跟我的立場有關啦~~~呵呵呵~~~XD)
由 曉風嵐影 發表於 22:24, Jan 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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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聯立制的另一種極端,就是完全的比例代表制,都沒有區域議員的選舉,各黨自己提出名單,全民投票選黨,那會是相當公平的作法,但選民必須很清楚各政黨提名議員的名單好壞。

故聯立制是一種折衷方案,兼顧地方選舉和全國性選舉,並提高小黨出線的機會,能夠產生[最接近]比例代表制的完整民意。

不要說台灣不可能,因為根本選都沒選過。

但是在國外都有相當成功且良好的例子。
ivan 發表於 23:18, Jan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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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反映民意不是好現象

其次是 問題就在於 聯立必須建立於人民可以客觀選擇的情況下
比如說 某黨比較好
可是在某縣市 其他黨的 候選人比較好
在投票者 可以 分開決定 客觀選擇下
聯立制是有其優點

但若是無法客觀選擇
只會有 投黨 投人 都是投同一黨的情況
進而造成少數人 昇華成 多數人的現象
個人非常反對
由 r 發表於 11:34,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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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的基礎在於多數決
完全反映民意 才能達成多數決的"實作"
怎麼會"不是好現象"?

不管選民怎麼投 都是經過自己多方考量的決定
輪不到旁觀者來評斷客不客觀

另外, 我覺得政治本來就是超級主觀的事情
由 Engineer K 發表於 18:36, Jan 14, 2008
211.20.114.*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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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讀過 柏拉圖 對於民主政治的想法
妳會了解到
民主政治要在人民已經準備好的情況下才會work ...
不然就不是 真正的民主政治
準備好大約可以看做 受過適當的教育,有足夠的民主素養 以及一些其他的元素

雖然這樣說很殘酷也帶有歧視意味
不過的確是這樣

政治本來就是主觀
但是政策的決議 要儘量從客觀角度來看
從宏觀 從微觀 角度來看 甚至其他更多的角度

另外就是 誰為旁觀者?
只要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有誰是旁觀者?

完全反映民意不是好現象
比如說吧, 所有人民都不喜歡繳稅
大家都不要繳嘛?

更何況嚴重性遠大於繳稅多寡的議題?

所以完全反映民意不見得是好現象
因為有些民意不可取...(真獨裁? 不好意思 事實如此)
由 r 發表於 22:04,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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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這樣的邏輯,你的所言只是一種傲慢和自大的反應而已。

你沒有資格去決定被封殺的人好與壞。

正如同前面所提過的,制度上的不公平會是嚴重的事情。

極端的假設,工商黨60%,農民黨40%,怎麼樣都是農民黨在地方選舉選輸,就忽略他們的聲音嗎?

所以才要有補償制度。

如果你不認同也沒差,反正你在美國嘛。XD
ivan 發表於 23:11, Jan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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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在美國有什麼關係
台灣的制度跟我在在有所相關
我爸媽都在台灣 我哥也在台灣 我全家都在台灣 我親戚也在台灣
我爸媽賺的錢多少繳去給政府浪費
政府拿多少錢去搞停建核四 去浪費在公投入聯那種沒意義的事情上
政府把經濟搞垮 股票亂崩盤
台灣人民辛苦賺的錢 跑哪去?
台灣能有今天靠的是什麼
靠的是人民努力工作 農民努力種植蔬菜水果白米
勞工努力建設 老師教導學生 高科技領域努力賺外匯
甚至於可以說 前人努力的栽種
不是靠陳水扁那一張嘴 也不是靠立法委員整天在吵架
也不是靠陳水扁 整天 搞 去蔣 然後把公有物整天私有化
那不是像當年的中國, 破四舊 把自己的過去 完全否定掉 , 而且還要更盛

在來就是基本論調
老實說我不認為專制有什麼不好
甚至皇帝制也沒什麼不好 總統制說穿了也不過是皇帝制的制約版
個人甚至認為在中國人(台灣人)還沒有 ready for 民主系統
(個人認為台灣人也是中華民族中之一族 所以也就是 chinese)
間接式的半專制未必不好(政策上的制定之類)
民主本來有時候就是一個假象罷了
至於現在的民主總統制與皇帝制差異在於資本主義還有許多其他的
人民可以擁有資產 那是我個人非常認同的
因為資產用處很廣 有其很深遠的影響 這邊談的是政治方面 就不談

總之 歡迎妳去看 去閱讀 民主創始者相關資料
民主的這個idea 來自希臘
多少希臘先賢是怎樣寫的

誰說農民一定要受過教育,誰說工商人物一定要受過教育
至於聲音
什麼聲音都要聽 只是個人認為 未受過教育的聲音可以不用聽
就比如現在人口過剩, 如果有人說 那麼多殺幾個人 可以解決全地球人口過剩問題
這種聲音妳覺得該聽嘛? 這種聲音是受過教育(不管是傳統觀點的教育, 還是更為新穎的教育觀點)的聲音嘛?

就像某些很偏激的聲音
"台灣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越來越多"
所以大家就把 有錢人 課上 80% 的稅 錢比較少的不用繳稅
讓大家都變錢很少
那算什麼聲音? 這種人心理正常嘛?
受過教育的人 首先要知道 尊重其他人意見
也要知道以不同立場去思考 同時也應有民主素養
不過 這也要看 每個人對於 教育的意義
如果有人對於教育的定義 只是 "1+1=2"
而沒有道德觀念 甚至 其他ethics ....
那我也沒話說

總而言之
我的意思就是 所有聲音都該聽 這也是 補償制的目的 不是嘛 !?

可是請妳看 補償制的法規
5% 門檻
假若 工商黨 60% 農民黨36% 老人黨4%
那麼憑什麼 那 4% 聲音就要被消音
今天 聯立制問題更大
聯立制的意思就是 那 60% 要被刻意消音
4% 也要一起消音
請問妳 那是民主嘛?
那哪裡聽到了全部人民的聲音?
那只是 鋤強 鋤弱 把中間的 揠苗助長

受利的是誰, 兩大黨 沒當選的那一個而已
如果那個黨 做不好 被人民唾棄
憑什麼受利 憑什麼要讓那個黨單獨獲利
今天如果 國民黨 做了四年 結果很差
我一樣要罵 憑什麼讓國民黨獲利

人民的聲音 每個人的聲音都重要
憑什麼 刻意抹去 多數人的聲音?
由 r 發表於 3:55, Jan 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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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並立制才會造成少數人 昇華成 多數人的現象

不要弄混了喔

台灣目前採用並立制的最大缺點(以下例子為區域和不分區都是50,合計100席次來計算,比目前台灣的2:1更公平些,但還是比不上聯立制)
就是萬一發生50個選區都是A黨以平均51%的比例獲勝
另外50席次政黨比例分配時假設A黨也是51%,B檔49%,這樣A黨有50+25共75席次,B黨只有25席。

如果採用聯立制,會變成A黨50席區域立委加上1席不分區共51席次,B黨0席區域立委但是有49席不分區,故51比49。

你要是認為51%的民意就能產生75%席次,49%民意只能產生25%席次的並立制,這樣叫作公平的話,那隨便你啦,就不要你支持的政黨有一天是那屬於49%的民意。

正因為如此紐西蘭才舉辦全國公民投票,把並立制改成聯立制。

相對民生政治比較不穩定的的國家如南韓、日本才是採用並立制。
ivan 發表於 12:45, Jan 14, 2008
208.97.143.* | ivanusto at g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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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 假如建立在於發表意見以及表決
基本上就是建立在於
抹殺少數人的意見
不是在於 過度重視少數人意見
也不是在於 昇華少數人的意見

所以我說 不分區 本就已經是 優待條款
又憑什麼偏袒哪一方

總之 妳說的聯立我認為在某種條件下 有他的公平性
而這個條件就是
選民能夠將 候選人 以及黨籍 分開看
不過很抱歉 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來個 瞎投 (這也是不可能的)
就是把 所有候選人黨籍/名字 圖黑
只寫政見 讓人民來投
還有把政黨票的所有黨籍圖黑
只寫黨的政見 讓人民來投
這樣的聯立 才有其意義
(不過這樣 人民又如何來對候選人信用怎樣評比呢?)
(黨說穿了就是替候選人背書)

另外這樣說吧
假設有51 個黨
但是 A 黨在 50 個縣市 都以小額差距獲勝
剩下的50個黨 每個黨專攻一縣市 都以小額落選
那麼到不分區時會有什麼結果 ?
結果就是 不管怎樣都是 A 黨全拿(如果每個縣市人口差不多)
結果就是 不管怎樣都是 某小 黨全拿(如果某縣人口特別多)

再怎樣看
個人認為聯立 並立 通通都不是所謂保衛小黨政策
因為 5%門檻 就是一個抹殺少數人的意見

又另
如果妳同意 5%門檻 這個條款
就代表妳同意抹殺少數人意見
那麼 50%門檻 又有什麼差異? 未到 50% 都是少數阿
由 r 發表於 16:59,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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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人覺得日本民生政治很穩定
日本的失業率一項很低
即使2000年多時
也只有5%
這算是一個標準
基本上 失業率越高 犯罪率 各方面都會提升很多
失業率可以看做一個國家的民生指數

=============
這樣說吧
個人嚴重認為 票數不能重算

各地區 選出 其地區各自的立委
也就是 各地區有他們認為最合適的立委
這是再於 一票對一票的標準下
該地區 沒選上的票 (選 落選者的票) 按情按理 也只能算一次
還是說妳覺得該算兩次?

但是聯立的話
就是說 選上的 只能投一票
可是選不上的 可以投兩票
妳認為 這樣公平嘛?

而且聯立的話會造成
選不上的票(該地區認為"不合適的候選人"的票)
被拿來選出更多立委 .... 妳認為那些立委會合適?
--該地區的結果都表現出 那些立委不合適了
--憑什麼還讓那些立委能夠發表意見?
--又憑什麼 那些不適合當地的立委 能夠取決 其他縣市的決議?(他們又怎能合適?)
按照例子
選分區時, 51% 認為 A 合適, 49% 認為 B 合適
結果就是 A 當選 因為認為 A 合適的人多
可是算到不分區時, 因為 A 已經當選了
所以51% 投 A 的人 票就通通算廢票? 憑什麼?

真要做聯立
不如全國做聯立(完全不要分區立委) 那樣才有公平性可言
按照妳說的 完全反映民意?
可是 該不該? 對不對?
要不要 總統改為 百人總統
每次選總統都選一百人, 完全按照比例算? 民意嘛 ....

可是那是不可能的
因為各個地區必須要有能夠 代表該地區聲音的 立委

聯立制 只是把 認定結果不適合的聲音 過於擴大放出而已
如果有人 票數無故被扣掉 妳認為那樣公平? 那樣代表民意?

我認為並立很公平
(至少已台灣現階段情況來看)

聯立制只是把分區立委的意義 廢掉了罷了
更何況個人本就不喜歡政黨政治
由 r 發表於 16:36, Jan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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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日本就大錯,原因是自民黨過去就是一黨獨大,選舉制度都是為他們量身訂做。

黑金也是很難排除的原因,所以從過去的大選區,改成連立制後,日本的情況有好轉。

更何況,日本採用的並立制比台灣好的地方在於,將全國不分區比例代表的名額提高,這比台灣2:1的制度要好很多,再提高民意代表的完整性。

當然,實際計算後還是比不上聯立制。
ivan 發表於 23:22, Jan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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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民生
不好意思, 我講了 我覺得 日本民生很好
政治我以概括來看, 政策上的決定 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