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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五月 23, 2008
李慶安的雙重國籍問題
李慶安的雙重國籍問題,不論她平常是什麼樣的立委,但擁有美國國籍在台灣闖蕩政壇多年,被踢爆了還不思檢討,要記者自己去翻法律書。

剛好中央社問了美國國務院領務局官員,他們的答覆是,「美國公民取得其他國家國籍或者宣誓為其他國家政府任職,其美國國籍都不會因此自動喪失,此人仍然必須完成必要法定程序,才能放棄美國國籍,所謂的政府一詞也包括國會」。

對照立法院諸公的低調,台灣政壇擁有雙重國籍的人數應該不算少。

根據國籍法(民國18年02月05日公佈,最新修正日期為民國95年01月27日)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委由立法院;直轄市、縣 (市)、鄉 (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 (裡)長由鄉 (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

也許,最後李慶安大姊姊會拿出什麼文件來證明她確實已經沒有美國國籍了,但她在我的心中早就不是可以將選票託付之的人選。

台灣還有很多不同政黨、派別的政客,也值得眾人努力繼續監督,未來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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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發表於 11:33 PM | 文章分類: 時事評論
迴響留言 (35) | 引用列表 | 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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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留言
>>由 h 發表於 14:57, 五月 24, 2008
我還蠻想看到她官司打輸的樣子, 哈哈, 到時候應該會說, 我的律師誤解條文的意思了 或是 以前的規定不同, 後來改變了之後沒有機會知道之類的奧步吧... 反正就愛推給別人, 自己永遠不會負責, 常常在罵杜老爺教壞小孩, 自己難道不知道身為公眾人物, 自己的表現也會影響到他人嗎... 她的報料添耳案我還是記憶猶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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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van 發表於 18:48, 五月 24, 2008
不知道會不會有官司,靜待之後發展吧

我理解她在教育問題方面的專業

但國籍問題 這是不能去迴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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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lee 發表於 20:08, Jan 6, 2009
她在教育問題方面的確專業,沒看到她小孩都是送到美國去念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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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van 發表於 16:45, Jan 7, 2009
說得好 XD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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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紅月 發表於 16:38, 五月 24, 2008
我不明白的是, 為何持有外國籍者不能擔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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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van 發表於 18:46, 五月 24, 2008
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沒辦法擔任公職

這是1929年的時候,在中國制定的法律

雖然歷經幾次修正,但核心的內容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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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獃呆 發表於 16:51, 五月 24, 2008
在你心目中?
有誰管你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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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van 發表於 18:47, 五月 24, 2008
很多人會管我啊xd

如您不就是下海留了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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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alireal 發表於 17:54, 五月 24, 2008
誰管?至少我挺ivan 1票
這些大官還在捨不得美國籍
滿嘴愛台灣,是愛台灣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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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van 發表於 18:49, 五月 24, 2008
所以當兩方都喊出清查時

就覺得全面清查好啊

不論藍綠 查明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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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惡魔之翼 發表於 20:02, 五月 24, 2008
不知各位有想到一件事情嗎?台灣在美國的眼中到底是不是一個國家?
如果不是...那麼對美國而言就算李慶安在台任公職, 那麼也不算失去美國公民權。
更何況所謂失效還必須本人親自向美國申請註銷美國公民才算, 哪來什麼只要在他國任公職便不是美國公民?這在美國頂多叫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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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Richard 發表於 23:31, Dec 25, 2008
在美國眼中台灣祇是中國一省,因為美國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所以在美國人的政策認知上,李慶安是中國台灣省的公職人員,中國對美國而言就是外國,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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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69.255.194.* 發表於 0:04, 五月 25, 2008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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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938 發表於 2:18, 五月 25, 2008
To 惡魔之翼
一個美國人到其他的國家擔任公職, 是在於該國(台灣)是否同意, 美國才不因為你去外國做官員, 而取消你的美國籍. 這個問題並不能這樣被反證.....><
美國的原則就很清楚, 你要放棄美國籍, 要法院的同意, 沒有什麼自動放棄的事情.... 我想李慶安是不是看走眼, 看成綠卡, 還是I-20, 還是旅遊簽證時間到自動失效啊.... 哈哈... 好期待大姊的下台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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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曉風嵐影 發表於 3:10, 五月 26, 2008
說真的,到底為什麼國籍法要規定不准有外國籍的人服公職?

是防止政客犯罪逃往國外嗎?

可是...就算沒有外國國籍...

逃到海外對他們而言不也是一件簡單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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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van 發表於 10:24, 五月 27, 2008
這是因為要防止外國人身份者擔任中華民國的任何公職

國籍法制定的時間,在1929年的時候發生中東路事件,也是北伐已經完成,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後一年了。隔年則有收回領事裁判權、治外法權等等,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禁止具備任何外國身份者擔任公職是很正常的。

國籍法後來經過幾次修訂,排除外國籍擔任公職的精神不變

因為如果是外國人身份 考量的國家利益究竟是那一邊 都是很難認定且可能會變節的

不論是CIA、以前的KGB,或間諜,雙面人,都是有可能會發生

為了防止任何外國人擔任公職 故 國籍法 中的規定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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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曉風嵐影 發表於 2:05, 五月 28, 2008
>因為如果是外國人身份 考量的國家利益究竟是那一邊 都是很難認定且可能會變節的
>因為外國人會賣國,他可以想盡辦法把國家利益移到他真正國藉的國家, 所以為什麼一般都不允許非本國藉者可擔任本國公民

對啊!我竟然忽略了這最基本的因素,的確,這法律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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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ma 發表於 3:46, 五月 26, 2008
李慶 安 有嘴說別人、 沒嘴巴說自己,把証明拿出耒就沒事。
122.116.109.* | disney1106 at yahoo dot com dot tw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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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118.168.246.* 發表於 22:39, 五月 27, 2008
一般國家都會規定非本國藉者不能擔任該國公職, 原因很簡單, 因為外國人會賣國, 不要以為美國與台灣友好, 美國人在任何國家都會派間諜, 更何況你允許他任公職, 在公職上, 他就可以想盡辦法把國家利益移到他真正國藉的國家, 所以為什麼一般都不允許非本國藉者可擔任本國公民
另美國國藉不是那麼好放棄的, 原因在報稅, 過去十幾年美國國藉愈來愈難放棄, 因為美國的稅務機關是出了名的, 美國有句俗話說, 人的一生絕對躲不過死神和 IRS, IRS 就是美國的稅捐稽徵處, Brad Pitt 主演的 Meet Black Joe, 他主演的死神在最後幫助 Anthony Hopkins 取回公司經營權時, 他就是和對方說他是 IRS 幹員, OK, 為什麼美國國藉難放棄, 因為美國不像台灣, 課稅為屬人主義, 也就是說李慶安的立委薪資是必須報美國稅的, 而且他們國家稅, 州稅及社會安全保險合起來至少 50% (就算薪水很低也差不多要報這麼多), 所以後來很多非美國本土出生, 在國外賺錢的非白人美國人都想省稅脫離美國藉, 所以前面文章提到要法院處理就是這個意思, 因為 IRS 要查你脫離美國國藉前是不是有逃漏稅, 一查可能查十年以上, 要查清你沒有漏稅才會讓你脫離美國藉, 否則在脫離美國藉前還要補稅, 不然就要坐牢, 所以說要脫離美國國藉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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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曉風嵐影 發表於 2:12, 五月 28, 2008
但是...如果是美國來的雙面人或間諜的話,可以先放棄國籍等以後再補回來...這樣絕對不會有放棄不了國籍的問題,而且...他還是可以服中華民國公職,就算他仍是"身在台灣心在美"。

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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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cstr 發表於 20:51, 五月 28, 2008
李慶安不能當立法委員,和胡錦濤不能選台灣總統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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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69.229.232.* 發表於 9:16, 五月 29, 2008
不知在'炒'什麼. 其實答案很簡單,

放棄美國籍與放棄綠卡不同, 需要一定的程序, 一但宣示入籍, 未經renounce的程序, 美國政府仍...永遠視您為美國人. 美國籍是不可能自動失效的啦

參考資料: http://travel.state.gov/law/citizenship/citizenship_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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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old_chiang 發表於 19:22, Jun 5, 2008
強烈建議檢察官立即依阿扁國務機要費的標準全面防止李慶安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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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thena 發表於 18:10, Oct 22, 2008
沒錯
李慶安真的很糟糕
而最大的問題是她的臉皮超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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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uk8962 發表於 17:11, Oct 24, 2008
當一個人自私自利卑鄙無恥到如此地步,已經算是國恥,如果我們這裡不算國,不算國恥,只能算是異類,不能相處.
123.205.167.* | uk8962 at yahoo dot com dot cn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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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van 發表於 0:07, Oct 26, 2008
到了現在

李慶安委員還是沒有放棄美國國籍
真的很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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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小白 發表於 12:33, Dec 24, 2008
真的很誇張!這種沒有信用滿嘴胡言亂語的人,
居然會當選立法委員,她根本也沒有想放棄美國國籍吧!
按照馬英文偏向中國的程度,再過不久我們就會成為大陸的省份,
這些雙重國籍的人, 一定會二話不說的拎著行李奔向美國的懷抱吧!
為什麼我們台灣自由的國家,會用選票選出這種人!
59.124.68.* | bigold700709 at hot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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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imi 發表於 7:46, Dec 25, 2008
所謂美國公民在國外有公職就會自動失效一說根本是亂講。就算李慶安最後拿出失效證明。也要看她正式放棄的日期。
有關美國對雙重國籍的態度。美國不主動。如其他國家反對雙重國籍要求美國公民放棄美國公民。公民要有表示其自由意願放棄。
http://travel.state.gov/travel/cis_pa_tw/cis/cis_1753.html
In order to lose U.S. citizenship,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citizenship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要親自到美國駐外使館宣誓並完成文件。
Information on losing foreign citizenship can be obtained from the foreign country's embassy and consulat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ns can renounce U.S. citizenship in the proper form at U.S.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abroad.

放棄美國公民程序。
http://travel.state.gov/law/citizenship/citizenship_776.html
69.86.154.* | mayl_us at yahoo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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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用同一標準檢視 發表於 19:27, Dec 25, 2008
李慶安質問別人沒宣誓,自己的確也該早宣誓,否則是拖延

但是,民進黨自己上台時模糊一切,下台時批鬥別人,也是很可笑

自由時報  雙重國籍爭議 國民黨籲民進黨應自我檢視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163657&type=%E6%94%BF%E6%B2%BB
〔中央社〕
民進黨用同一標準檢視民進黨籍立委,以及執政期間的官員有哪些人具雙重國籍,要談就要一起整體來談。

-------------

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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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James 發表於 13:38, Dec 26, 2008
參選時已經是外國籍,可以參選嗎?更何況已經擁有外國籍長達十多年.根本是挑戰法律.
60.251.246.* | jameshuang76 at gmail dot com | 標記為廣告 | 回應此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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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jack 發表於 15:24, Dec 30, 2008
民進黨沒啥可笑吧?國民黨質疑雙重國籍,放棄的放棄辭職的辭職,再怎麼看都比國民黨有廉恥多了。不曉得為何質疑到國民黨就會有人跳出來反質疑民進黨?國民黨這種表現很好嗎?或是希望民進黨有一個漏網之魚,就證明國民黨是可以作這種事,不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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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RL 發表於 17:11, Jan 6, 2009
對我來說,李慶安的罪過不是擁有美國籍。

老實說我很認同台灣的立委、政府官員甚至總統有美國籍,尤其是藍色的。

至少這樣美國國稅局可以幫台灣人監督這些政客。

我痛恨的是牠們有美國籍卻推動跟中國統一的政策;
把台灣人推向中國這個火坑、自己卻可以跑到美國享福。

我痛恨的是李慶安竟然說地圖不能翻轉;
這種缺乏地理常識的質詢,只會帶壞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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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TERRY 發表於 0:09, Jan 9, 2009
相對的也請馬先生現在也發表一下他自己的美國國籍的說法。
不要在騙人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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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不構成貪污 發表於 16:05, Sep 16, 2009
李慶安具美國籍當選無效 北檢:不構成貪污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1+112009091601000,00.html

這也許有救阿扁的方法之一: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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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220.136.35.* 發表於 6:30, Sep 17, 2009
你領ㄌ錢 卻說是誤會 我說把你領ㄉ錢都給我 我捐出不要你有任何ㄉ誤會敢嗎 加一倍我出ㄉ敢嗎
笑你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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