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來自於日本4gamer網站。
(http://www.4gamer.net/news.php?url=
/news/history/2006.11/20061124200816detail.html)
兩行,有興趣看的網友請自行貼上。
大致內容是,日本FF11這次處理的11500個帳號中,使用不正當工具的約有7500個,現金交易(RMT)的有4000件,此次金錢交易僅針對日本地區做處分。此次處分結果約9000個帳號被鎖,2500個帳號暫時凍結,此事件相關的遊戲內金錢約450億ギル,換算後約1億五千萬日幣,折合新台幣價值約4200萬元。
史克威爾愛尼克斯也表態對於不正當工具使用(外掛),和現金交易要嚴格處理,也說明這些外掛程式的危險性高,帶著木馬和病毒,使用者常常因為好奇而去使用,導致帳號安全出現疑慮。
看到這波行動,台灣玩家是否有種,遠處照著陽光,自己卻處在寒冷地帶飽受冷風的感覺?:D
魄力這東西,不是公告文章寫的很漂亮,然後就為了求生斷了尾,這種假像我們實在看太多太多了。從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日本也知道要防止打錢工進駐遊戲引起的交易與問題。
看看台灣遊戲環境,我們還有很長遠的仗要打。
星期三, 十一月 29, 2006
線上遊戲-FF11大處分,凍結折合1.5億日幣虛擬資產
最近日本的FF11線上遊戲,處份了大約9000個帳號,遊戲內金錢總值約450億ギル,價值約日本1.5億元,折合新台幣價值約4200萬元。

由 涼 發表於 11:36 AM | 文章分類: 線上遊戲非法防治系列








由 涼 發表於 11:36 AM | 文章分類: 線上遊戲非法防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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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更新手銬防外掛功能
http://www.gamez.com.tw/thread-377977-1-1.html
2/14 被破解
http://www.gameon9.com/rohan/265.html
http://www.gamez.com.tw/thread-377977-1-1.html
2/14 被破解
http://www.gameon9.com/rohan/265.html
這個程度的防治,還不能稱得上需要法律依據,這類型的阻擋有兩種做法,而且不需要法規當背景。第一個是遊戲公司提出證明你有現金交易的事證後,凍結你的帳號,第二個是,遊戲公司懷疑你有現金交易的嫌疑,凍結你的帳號;前者是已經證明,使用者多半不能申訴,後者是懷疑,所以使用者可以申訴並且討回自己可能被誤判的帳號。
這東西只要遊戲公司條約有列舉,就可以自行處理。就跟學校可以自行禁止學生外出打電動一樣,規則和法條是不同的。重點在於遊戲自行規範的內容是否合理,現實社會外面的商家都會有自行規範的規則來防止一些惡性行為,例如偷竊抓到罰款100倍,這東西也沒有法律的依據,但是可以有赫阻作用,罰一百倍可能不會有問題,但如果是訂立罰10000倍,就會受到質疑與譴責,全看規則訂立的合理範圍是否合乎常理。
因此遊戲公司自行規定禁止現金交易也是一樣的,你要來玩我的遊戲,就要遵守我的規則,所以遊戲公司可以自行處置這些違規。
法律所需做到的事情,是訂立大方向,防止惡化以及遊走犯罪邊緣的漏洞,甚至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的情況,例如韓國最近準備立法禁止虛擬網站的貨幣交易。:)
這東西只要遊戲公司條約有列舉,就可以自行處理。就跟學校可以自行禁止學生外出打電動一樣,規則和法條是不同的。重點在於遊戲自行規範的內容是否合理,現實社會外面的商家都會有自行規範的規則來防止一些惡性行為,例如偷竊抓到罰款100倍,這東西也沒有法律的依據,但是可以有赫阻作用,罰一百倍可能不會有問題,但如果是訂立罰10000倍,就會受到質疑與譴責,全看規則訂立的合理範圍是否合乎常理。
因此遊戲公司自行規定禁止現金交易也是一樣的,你要來玩我的遊戲,就要遵守我的規則,所以遊戲公司可以自行處置這些違規。
法律所需做到的事情,是訂立大方向,防止惡化以及遊走犯罪邊緣的漏洞,甚至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的情況,例如韓國最近準備立法禁止虛擬網站的貨幣交易。:)
說實在的,在台灣遊戲公司要有計劃把成本花在打官司上,才有可能做這種封殺動作,要證
據也不難,外掛的話記錄你的封包狀況,或是 "不休息" 持續行為就可以了,現金交易的話
這我有疑問了,因為不是發生在遊戲中的行為.....
在台灣,被抓到的人通常會:
1. 死不認錯。
2. 1個人申訴,不行,找 2個, 2個人不行,找10個,10個不行,號召使用同種外掛的同
好一起抗爭,在無明確法律貴定之下反正消費者權力最大....
3人市虎的威力,很難擋,說不定還會遭到黑道報復,或是網路散播中傷謠言...
我覺得,一定要立網路遊戲相關法律條文,才能 "執法",不然,遊戲規範嚴格來說,是給
君子用的,反正玩家只是被迫按下同意按鈕的,沒有簽名什麼的....
111
據也不難,外掛的話記錄你的封包狀況,或是 "不休息" 持續行為就可以了,現金交易的話
這我有疑問了,因為不是發生在遊戲中的行為.....
在台灣,被抓到的人通常會:
1. 死不認錯。
2. 1個人申訴,不行,找 2個, 2個人不行,找10個,10個不行,號召使用同種外掛的同
好一起抗爭,在無明確法律貴定之下反正消費者權力最大....
3人市虎的威力,很難擋,說不定還會遭到黑道報復,或是網路散播中傷謠言...
我覺得,一定要立網路遊戲相關法律條文,才能 "執法",不然,遊戲規範嚴格來說,是給
君子用的,反正玩家只是被迫按下同意按鈕的,沒有簽名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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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google.com/u...fonkygoleyqmulrq (1)
不知道您是否有聽過R.O.H.A.N這個遊戲,
目前此遊戲由韓國開發商YNK自行至台灣設子公司,
已經準備開始營運多時。
而此網站的產生,是由於在日版的經驗較為豐富,
也參與了此遊戲台灣內測,基於讓玩家們能夠有個易於查詢資料的站台,
在用一些簡陋的設計之下而產生;
此網站為目前官方外,唯一繁體化的介紹站台,
而我個人也沒有將其商業化的打算。(跟賣幣的更不會有任何關係)
來此相求之事只有一件,
希望透過您的文章,讓更多的玩家了解到事實的真相,
而不是只有看著光明面;
所以,希望能夠得到關於您blog "網路遊戲" 相關文章的頁面轉錄允許,
雖然不能夠給您任何實質的回饋,但最基本的附上出處與作者是不會忘記的。
十分感謝您的觀看,期待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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