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從來不知道草莓圖騰這個名號的,大概是我離布爾喬亞的生活太遠了吧?
繼之前這個「這是一個神秘組織」網站報導的,草莓圖騰部落格格主寫的書被踢爆抄襲,而已經有出版社開放退書,網路上也有很多人提供抄襲的資料給他們後,該格主應該不會繼續做一些神奇的事情。
沒想到,昨天一篇討論,又讓這個名號浮了上來。
基本上,我是對這種抄襲內容感到非常討厭的人,比方說坊間有些部落格,專門盜轉載別人的文章,而當成是自己的文章,這很容易被踢爆的,因為網路有很多資料庫可以查得到。比對作者文字的風格、照片的來源、有沒有大圖、相機照片的EXIF訊息,我相信未來「文章偵探」這個專門人才應該會更多才是。
至於草莓圖騰,幫她出書的三家出版社中,已經有一家宏道文化是宣佈全額退費,已經購書的讀者,可以把涉嫌抄襲的書,全額退給出版社。
如果以前述網站報導的內容,像這樣的問題作者,如果我是出版社的話,是不會想幫她出任何書的。
另外,這個事件又衍生出昨天的這篇討論文「ಠ_ಠ 偷偷說 部落客出書數本,http://imgur.com/0TiLz0v (寫篇日記)穿插照片全數挪自他站未註出處,又強調禁止圖文轉貼,怎說?原圖來源: http://bit.ly/fRM9oB http:/ - #j6f4hs」
有趣的是,裡面大部分的帳號都不認同這樣的行為,只有少數帳號贊同,同時其中又有一個幫該格主護航的帳號piccacho,朋友只有草莓圖騰、anonymous(Plurk匿名帳號)而已,這個帳號的顯示名稱是Sharon Tsai,在該討論串裡面說道「太閒?當偵探比較賺…」,但其實大家都看得出來這可能是自己的小帳號或親朋好友吧。: P
不論哪個年代,死忠的粉絲,而不能夠識人之明的人總是會有。一個和本事件完全不一樣,但我很想提出來的一個觀念就是,之前我一位女性朋友講的:「台灣都有那麼多人相信今上了,你怎麼會認為大家都應該很聰明呢?」
抄襲這個字的英文是Plagiarism,行文要謹慎為之。不論文章是翻譯、自己寫,全部自己親力而為是比較好的,不然就辜負讀者對你的信任。








由 ivan 發表於 9:50 AM | 文章分類: 社會百態,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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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plurk.com/p/j6f4hs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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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哦,您説幫該格主護航的帳號piccacho,朋友只有草莓圖騰、anonymous(Plurk匿名帳號),剛好草莓圖騰她姓「蔡」,我覺得真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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